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标准国际化试点示范培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1-12-14浏览次数:207

二级学院、部门

为积极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标准创新活力,有效提升我省国际标准话语权,根据《浙江省实施标准国际化专项行动计划(2020年 2022年)》的要求,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标准国际化试点示范培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省范围内依法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各类组织。已列入第一批省级标准国际化试点示范培育基地名单的不重复申请同种类型。

二、申报类型及条件

(一)省级标准国际化试点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3年内无违法记录。贯彻落实标准化相关政策措施,有良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

2.已有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详见附件 3)的注册专家或编辑人;

3.已发起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立项投票或提案获得通过。

(二)省级标准国际化示范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3年内无违法记录。贯彻落实标准化相关政策措施,有良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

已有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的注册专家或编辑人;

3.已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三)省级标准国际化培育基地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3年内无违法记录。贯彻落实标准化相关政策措施,有良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

2.已有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的注册专家或编辑人;

积极争取多领域国际标准制(修)订;

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

三、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请表。申报组织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份)和电子材料。省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申请材料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其他单位的申请材料报所在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三)审核把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设区市市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四)评审确定。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第二批省级标准国际化试点示范培育基地。

四、申报要求

申报组织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设区市市市场监管局应对申请材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6点。逾期报送或报送材料不完备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15268708036(698036)、2321782

    件:kyc@zjhzu.edu.cn

 

附件:

1:省级标准国际化试点申报表.doc

2:省级标准国际化试点培育基地申报表.doc

3: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名单.doc

 

科研处

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