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额数和时间安排
1.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下达给各高校的立项数实行总量控制,因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系统设置,我校立项限额数将于2024年7月公布。
2.各学院和部门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于2024年6月27日前递交至科研处,同期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结题要求
2024年申报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结题要求为至少发表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最新版的北大核心期刊要目为准);或非核心的专业学术性期刊论文至少2篇,另加一份主题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课题申报书。
三、申报基本要求
1.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人工智能、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银发经济、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积极服务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2.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或各渠道各类型项目立项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包括2024年6月底到期的校级科研项目),或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教师不得参与申报。
3.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主持1个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包含曾经主持过的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以及其他纳入一般科研项目管理的省教育厅专项),人文社科类和科学技术类不能同时兼报。
4.项目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5.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为2或3年,开始时间统一写为2024年10月1日。
四、申报材料
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项目,申请人需递交《申请书》(附件1)、《评审活页》(附件2)、《汇总表》(附件3) 三类材料(均为电子版)至所在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统一递交至科研处。纸质版材料暂时不提交。
对于人文社科类项目,《汇总表》内的一级学科,请务必以附件4的一级学科分类名称为准。
《评审活页》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者应在网上(网址:http://www.ky.zjedu.gov.cn/)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填写。
申请人递交学院/部门、网上填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如网上申报系统还未开放,暂不填报。申报材料,以申请人递交学院/部门的为准。
注册时,所属学校请选择“湖州学院”。
2.申报者项目申报材料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项目,不进入评审环节。
3.历年在研项目,请严格按照研究进度进行开展科研工作,并于项目实施期满6个月内在系统提出结题申请,具体事项详见附件5。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联 系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782
邮 件:kyc@zjhzu.edu.cn
附件:
科研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