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的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6-19浏览次数:1619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统筹做好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校院两级组织效能,调动各级人员参与基金申报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高申报数量。我校2024年要在2023年的基础上继续增加申报数量,做到应报尽报。

提升申报质量。2024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人应重点打磨申报书质量,各二级学院和科研处持续加大对申报工作的支持,形成稳中加固、努力向好的局势。

二、申报群体

1.加强重点人员申报:主要包括博士、在读博士和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特别鼓励新进博士申报。后期二级学院应根据2023年国家基金评议或反馈情况,梳理出重点申报人员。

2.近三年申报未获立项的国家基金项目、省基础公益项目、省哲社规划项目、教育部社科项目、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项目的申报人,建议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量身申报。

3.加强青年项目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组织35周岁以下(198911日后出生)的男教师和40周岁以下(198411日后出生)的女教师申报青年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组织35周岁以下(1989315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青年项目。

三、政策依据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2),先参照2023年度国自然和国社科项目申报通知(附件3-4),认真提前撰写申报书。

2.申报国家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拟申报国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的最新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术体系的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前瞻性。

四、相关组织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2024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合理规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要求保证申报数量

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2024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务必保证申报数量。

2.周密部署提升申报质量

1)全面摸排阶段:2023620-630

科研处根据国基金申报基本条件,详细摸排、整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二级学院进一步摸排申报人员名单。

2)全面准备阶段:202371-831

申请人结合近期评议或反馈情况,把握前沿方向、梳理研究思路、深度凝练选题。鼓励以“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进一步探讨研究方法和重点,加强顶层设计。至此阶段,申请人应向学院递交《湖州学院2024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撰写进度月报表》(附件5)。

3)全面动员阶段:202391-930

全面动员宣传,形成“学校-二级学院-学科-申报人”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科研处拟定《湖州学院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推进工作方案》,各二级学院拟定推进计划并营造踊跃参与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的氛围和环境,各学科积极发挥团队帮带和提质辅导的作用。至此阶段,学院应向科研处递交推进计划。

4)全面评估阶段:2023101-1015

申请人向各学院提交选题、摘要。各学院参照申请人的研究基础、条件保障等因素,进行客观评估,确定一定比例的申请者作为重点培育对象。至此阶段,学院应向科研处递交几番完善后的选题、摘要。

5)全力协助阶段:20231015-1130

各二级学院、学科组织对申报项目开展协助与支持活动,邀请本学科领域专家开展申报政策解读或申报书撰写辅导活动。支持活动包括且不限于撰写辅导、主题讲座、研讨会等,应保证次数和覆盖面。至此阶段,申请人应完成申报书初稿。

6)全力支持阶段:2023121-1231

各二级学院、学科与科研处协助申请人,寻求校内外专家支持与帮扶。至此阶段,申请人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应完成申报书第二稿。

7)全力完善阶段:202411-131

申请人根据发布的国家基金申报公告,结合最新申报政策、申报指南等,对申报书进行全力完善和提升,可发挥自身力量继续寻求专家开展“一对一”论证完善工作。至此阶段,申请人继续完善应完成申报书第三稿。

8)全面论证阶段:202421-229

各二级学院、学科充分根据各标书的学科分类、申请代码,进一步“缩小范围”邀请对口专家论证辅导,进一步“扩大范围”优化重点申报群体标书。至此阶段,申请人继续完善应完成申报书第四稿。

9)全面上报阶段:202431-315

科研处、二级学院、学科全面审核每份拟上报的定稿申请书,特别是形式审查的各项规范和要求、标书的排版和图表设计美化。至此阶段,学校全面完成国基金项目的上报工作(具体时间以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最新通知为准)。

五、学术规范事项

为做好学术规范,请申请人特别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3)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4)请申报人高度重视,恪守学术道德,全力以赴撰写好申请书的各个板块。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联 系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782

        件:kyc@zjhzu.edu.cn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3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https://kyc.zjhzu.edu.cn/2023/0111/c1378a16551/page.htm

   4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https://kyc.zjhzu.edu.cn/2023/0406/c1378a17973/page.htm

 5、2024年度国基金撰写进度月报表.xls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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