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推荐公示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2-06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84号)精神,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为1项。经前期摸排、成果完成人申报、科研处资格审查,拟推荐《民国前期教育部研究(1912-1928)》成果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326--17日,共10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公示成果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或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科研处提出异议,并提供翔实可资调查取证的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异议,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科研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3.联系部门

科研处:张华安,15268708036

    箱:kyc@zjhzu.edu.cn

附件: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推荐申报名单.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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