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的申报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04-18浏览次数:365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的意见》,创新课题立项体制机制,促进地方青年学者成长,根据省社科工作办的统一安排,湖州市202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要求

1.申报对象为:湖州市辖区内高校、党校等教学科研单位的青年学者。对青年学者的界定:35周岁以下(199011日以后出生);35-40周岁(198511日以后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

2.课题申报者(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以已有相同或相近内容成果(含博士、硕士论文)或其他在研课题,申报核心研究内容雷同的课题。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课题予以撤题处理,取消其个人3年申报资格。

二、选题方向

省市合作规划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可围绕湖州当代发展、历史文化等开展研究,也可以围绕重点专业学科开展基础理论研究。

三、申报与立项

1.申报者(负责人)可同时申报省市合作规划课题和市哲社规划课题,但不可同时立项,须在申报表中明确是否同时申报。

2.各申报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签章后送交湖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课题的论证情况进行初审后,提交专家组进行价值评估。

3.2025年度拟立项数量由省社科工作办根据申报数量、预算情况等综合研究确定下达,立项课题名单由浙江省社科工作办审核、发文公布。课题资助研究经费参照省规划课题一般项目执行。最终成果形式须为著作或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3年(具体根据立项文件确定)。课题的中期管理、结题等由省社科工作办负责。课题结项要求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515,逾期不予受理。

2.课题负责人202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申报表》(附件1,需负责人亲笔签字《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汇总表(附件3),送交所在部门和学院,由部门和学院的科研联络人做好初审工作(填写内容完整、无错字漏字、版面格式清晰),统一递交至科研处902-1室。“承担单位盖章”、“四、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由科研处统一办理签字盖章事宜。

申请者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

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表(附件1一式1份(A4纸打印)及电子稿

2活页(附件2),一式5份(A3双面打印)及电子稿

3)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电子稿)。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联 系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782

        件:kyc@zjhzu.edu.cn

附件:

1、申报表.docx

2、活页.docx

3、汇总表.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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