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社科规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的申报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09-05浏览次数:278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浙江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经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即日起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选题

详见附件1

二、申报与成果要求

1.申报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课题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者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成果导向,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基础上,根据参考选题,结合浙江实际,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3.每个申报团队负责人只能为一人,且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负责人所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的,本年度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申报类课题立项的,或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参与本次专项课题申报。

4.本专项课题为预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预立项部分重大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自预立项文件发布时算起,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以成果形式对课题予以验收。

三、其他事项

本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网上申报时,请登录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从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板块中的“大成集智”入口进入,选择“专项课题”课题类型,按操作说明填报,在系统上提交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PDF版本,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及时联系科研处,以便沟通和办理盖章事宜。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92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联 系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782

        件:kyc@zjhzu.edu.cn

附件:

1、参考选题.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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