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学院2024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05-15浏览次数:329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鼓励教师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培育和扶持具有较强学术含量和现实借鉴意义的基础研究优秀成果,开展创新性学术研究,加快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形成我校特色学科、特色方向,即日起启动2024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实行自愿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专款专用的原则。

2.思想导向正确,治学态度严谨,研究方法科学,学术观点创新;选题恰当,在本领域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对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存在政治方向问题,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符合国家出版政策规定。

二、资助范围

著作出版资助范围为我校在编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具有原创性、科学性、前沿性的学术专著或文学作品或中华学术名著译著、中华文学名著译著等,且字数原则上应达到15万字以上。

下列情况不属于资助范围:

(一)教材教辅类书籍、工具书、科普读物、普及类系列丛书;

(二)编著、古籍整理、论文集;

(三)不公开发行的图书;

(四)音像制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

(五)已出版的著作和再版著作;

(六)已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成果。

三、资助类别和要求

资助分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两类。重点资助的学术著作应由权威出版社出版,出版社目录可参考附件。

已获学校资助的学术著作,不再享受学校其他有关学术著作的奖励。

获批立项的学术著作如再获得高级别出版资助,学校只补充资助不超过资助限额的差额部分。

项目负责人凭出版社出具的出版费用发票和正式出版合同,经科研处审核后报销或进行经费划拨。

四、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是著作权所有者,每位教职工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部学术专著。

2.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申请,并须有全体人员的签名。著作权必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3.申请者已完成全部书稿的80%并已同有关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或协议、意向书)。

4.已承担各类校级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5.校级科研项目和学术著作项目,不可同时申报。

五、出版及结题要求

1.获我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著作,在出版时须在著作封面或扉页注明“湖州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字样。出版后,受资助者须向学校提供10本著作,其中8本交校图书馆存阅。

2.获得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者,著作必须在申请批准后第二年出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出版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或部门)和科研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延期。对超过最长年限仍不能出版的,无故不及时开展工作或擅自终止研究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开展清理工作,撤销或追回项目经费,且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申请校级出版资助项目,不推荐申报高级别出版资助项目。

六、申报程序

1.《申请书》见附件1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2,《汇总表》见附件3

2.将填写好的申报材料送交所在部门和学院由部门和学院对照申报条件做好初审工作。申请者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

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申报表活页word电子版;

汇总表:电子版

书稿:电子版。包括前言、目录(至少到节)、正文、主要参考文献。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名字和相关信息;

出版合同书或协议书、意向书:电子版。

申报表以负责人姓名来命名,其他材料以“论证活页/书稿/出版合同+项目名称”来命名。

3.各部门学院将本单位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分类汇总,连同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科研处。汇总表需经所在部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项目类别请务必标注清楚。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指定邮箱。

4.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461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联 系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782

        件:kyc@zjhzu.edu.cn

 

附件:

1、申请书.doc

2、设计论证活页.doc

3、汇总表.xls

4、湖州学院一级和权威出版社目录.doc

 

科研处

   202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