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的申报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04-03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门:

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党代会和“两会”等重要会议工作部署,围绕“六个新湖州”建设,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形成一批有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成果,为湖州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

此次申报的课题为省市合作规划课题,不设课题指南,以学术研究为主,申报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申报。按省社科工作办的统一要求,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省社科工作办审核后立项发文,课题级别为省规划一般课题。

三、申报对象和要求

1.申报对象为青年学者。对青年学者的界定:35 周岁以下(19891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学者和35-40 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同时,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

2.课题申报者(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以已有相同或相近内容成果(含博士、硕士论文)或其他在研课题,申报核心研究内容雷同的课题。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申报与立项

1.申报者(负责人)可同时申报省市合作规划课题和市哲社规划课题,但不可同时立项,须在申报表中明确是否同时申报。

2.各申报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签章后送交湖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课题的论证情况进行初审后,提交专家组进行价值评估。

3.省市合作规划课题立项总数不超过10个。最终成果形式须为著作或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3年(具体根据立项文件确定)。课题的中期管理、结题等由省社科工作办负责。课题结项要求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五、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5617,逾期不予受理。

2.课题负责人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送交所在部门和学院,由部门和学院的科研联络人做好初审工作(填写内容完整、无错字漏字、版面格式清晰)。申请者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

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一式1份(A4纸打印)及电子稿

2)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稿)。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联 系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782

        件:kyc@zjhzu.edu.cn

附件:

1、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课题申报表.docx

2、湖州市社科联2024年度省市合作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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