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推进浙江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增强文化和旅游发展活力,发挥文旅赋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引领和浙江省区域现实需求为导向,推动行业技术集成应用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文化资源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技术、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文物保护与非遗传承、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智慧旅游、高科技旅游演艺设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监测和主动执法等。
二、申报资格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二)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项目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三)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人应聚焦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根据通知,填写《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申报书》。
(二)科研处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推荐。
(三)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确定10个拟立项的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
(四)经费由申报人自筹,并提供经费来源的协议或其他支撑材料。
四、推荐方式
(一)项目填报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填写《申报书》。
(二)组织推荐
科研处组织评审遴选,择优推荐2项至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截止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7日11时,请各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另行通知)递交至所在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汇总后统一递交至科研处。
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为:申报书1份、汇总表1份。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联 系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782
邮 件:kyc@zjhzu.edu.cn
附件:
科研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