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浙江省校园规划建设研究课题的申报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8-30浏览次数:444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省校园规划建设重点工作,加快推动全省教育规划建设探索与研究工作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方向

主要围绕校园规划建设方向。

二、课题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规建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三、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

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不超过7人。课题申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

(二)申报数量

我校限额申报数为3项。

(三)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20239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申报立项

(一)课题申报

1.各地市、县(市)区申报者通过工作单位向所在地市、县(市)区教育基建管理部门提交申报表(详见附件1),地市教育基建管理部门作为初审单位向省教育发展中心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和汇总信息。

2.高校申报者经学校科研部门和分管领导同意后直接将申报表(详见附件1)提交至省教育发展中心。

3.《浙江省校园规划建设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请各申报人详细阅读办法后,再进行申报准备。

(二)课题立项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和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组织专家根据选题目的意义、创新之处、运用价值等综合评定后确定重点课题、规建课题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课题按要求结题后,将颁发结题证书、印制课题成果汇编。

五、报送材料

高校申报者:先递交电子版(附件1和2)至所在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统一递交至科研处。待确定3项后,再递交纸质版。

纸质版为《2023年浙江省校园规划建设研究课题申报表》(一式一份,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所在单位意见,在学院办理;初审单位意见由科研处统一办理。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联 系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782

邮    件:kyc@zjhzu.edu.cn


附件

  1、课题申报表.doc

  2、申报汇总表.doc

  3、浙江省校园规划建设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

 

科研处 

202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