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3年上半年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7-03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监〔2012〕3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教电传〔2013〕1号),以及《湖州学院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湖院发〔2021131号)等文件要求,2023中期进行科研经费使用信息集中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横向科研项目有项目经费的市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都要进行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包括新立项的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正在办理结题和刚结题的项目,信息公开项目清单可参阅附件1-2

二、公开内容

请各纵向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附件3中的要求自行把关,认真核实,如实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4),横向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湖州学院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5,并将电子材料发给所在学院(二级学院教师),或者科研处机关部门教师

我校材料递交的截止日期:2023720日。

三、有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做好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公开的信息负责。

2.要确保填写的数据真实、准确,与经费支出账目一致。

3.要确保信息填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4.凡不按期提交信息公开材料或未按规定做到信息公开的,将停止相应项目的财务报销与使用,并限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5.如项目已于6个月前(202311日之前)结项,则无需填写经费公开表。

6.请各项目负责人、各学院认真做好材料的基本信息审查工作(包括填表人、填表日期、立项部门等)。

7.各类项目均按项目申请人所对应的序号进行报送Word文档以“序号+姓名”作为后缀名,如“17张三.doc”,并对所有word建立1个文件夹。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782

    件:kyc@zjhzu.edu.cn

 

附件:1、2023年7月科研经费信息公开项目清单(纵向).xls

        2、2023年7月科研经费信息公开项目清单(横向).xls

        3、纵向科研项目填写注意事项.doc

        4、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doc

        5、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