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2023年湖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预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6-13浏览次数:1270

各二级学院、部门课题负责人:

根据湖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州市2023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预立项课题的通知》(湖社科规办【20232号),我校共有47项预立项课题,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课题完成要求

1.课题研究要求联系湖州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分析深刻,对策措施切实可行,切忌套话空话。所有预立项课题均要求今年1015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撤题;

2.预立项课题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而被撤题或研究成果未获评审通过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

3.课题结题后必须报送WORD版电子稿用于第三方查重,如不上交电子稿即视为自动放弃结题评审。

二、关于课题成果结题

对预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经第三方查重后,由市社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年度重点课题、优秀课题、一般课题和不合格课题四个层次确定课题等级。结题评审注重成果转化运用(提倡作者争取核心期刊发表或通过各种渠道争取相关部门及领导批示)、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被直接应用于市委市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优先列为重点课题(需提供批示原件、文件原件,稿件录用期刊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课题经费资助

年度重点课题的资助额度为每项3000元,优秀课题为2000元,课题经费在课题结题评审合格后,湖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次性拨付。

四、其他事项

1.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提出结题申请,请务必20231010日前向所在学院(部门)递交相关结题材料,纸质稿一式1份,WORD版电子稿同时发送。

2.报送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预立项课题申请结题审批书》(附件2);研究报告成果打印稿;其他佐证材料。纸质材料请按以上顺序分别装订成册,所有材料的电子稿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以序号姓名1张三,2李四为文件名上交文件夹内格式统一为1、结题审批书”;“2、研究报告”或“2、学术论文”;“3、支撑材料--批示证明”或“3、支撑材料--论文刊用证明”。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联 系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782

    件:kyc@zjhzu.edu.cn

附件:

    1、湖州市2023年哲学社会科学预立项规划课题名单-湖州学院.xlsx

    2、预立项课题申请结题审批书.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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