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调研”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5-19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调研”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浙社科办〔202325)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专项课题含4个选题,申报者必须按照选题及其基本要求进行研究设计。

1.浙江省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机制与实践路径;

2.浙江省产业工人技能培训体系构建策略与实施路径;

3.浙江省产业工人地位提升与评价体系构建的政策建议;

4.非公企业产业工人队伍结构质与量的优化问题研究。

二、申报对象

本课题申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智库、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申报人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对承担的课题相关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熟悉承担课题涉及领域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对浙江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比较熟悉;

2.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相关领域具有2年以上研究、咨询、管理或顾问经验,近两年完成课题涉及领域的研究成果不少于2项;

3.课题研究团队应包括至少2名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研究人员,近三年无违法或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4.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合作类专项课题(已申报2023年其他部门合作专项课题的,不得申报)。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2023515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专项课题。

三、预期成果与结项要求

课题经过专家评审后,择优预立项为省社科规划课题。原则上每个选题立项1项课题。研究成果提交后,根据完成情况,立项为重点或一般课题。资助经费由浙江省总工会按照完成情况,分期拨付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专项课题立项的负责人,同年度不再立项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

课题要求在20231130日前完成。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10000字以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或研究期间提供)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成果要报,通过浙江省总工会相关文件或《浙江社科要报》等形式报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参阅。研究成果报送或发表时须标注为浙江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成果。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通过后方可结题。课题成果归浙江省总工会所有。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520日至525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525日。

2.纸质申报材料为:《课题申报表》(一式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

课题的纸质材料递交,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的递交要求,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等系统审核通过后,再办理打印事宜。采用申报表夹活页方式叠放110)。全部采用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不要用蝴蝶夹、文件袋、文件夹、档案袋等过分包装。

3.该类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同时将相应纸质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报送至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整理汇总后,集中报送至科研处。

网上申报时,请登陆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从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板块中的“社科课题”入口进入,从系统上下载“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按照手册填报。

、联系方式 

(一)申报系统

系统技术支持:0571-87290536

人:王佳林

校科研管理部门

联系部门:科研处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782

    件:kyc@zjhzu.edu.cn

 

附件

  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doc

  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活页.doc

  3、湖州学院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