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浙社科办〔2023〕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主要面向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思政工作者、思政理论研究者。
二、研究选题方向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研究;
2.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研究;
3.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
4.高校思政工作话语体系建构研究;
5.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6.新征程上高校学生思想动态和政治认同情况研究。
三、课题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准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研究现实问题,提出真知灼见。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两年。课题经专家评审后按程序立项,等级为重点或一般。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25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5月25日。
2.纸质申报材料为:《课题申报表》(一式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
课题的纸质材料递交,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的递交要求,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等系统审核通过后,再办理打印事宜。采用申报表夹活页方式叠放(1夹10)。全部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不要用蝴蝶夹、文件袋、文件夹、档案袋等过分包装。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同时将相应纸质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报送至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整理汇总后,集中报送至科研处。
网上申报时,请登陆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从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板块中的“社科课题”入口进入,从系统上下载“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按照手册填报。
五、其他事项
1.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三类课题中的1项课题。课题负责人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题的(所有课题皆截止到2023年5月15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年度课题或专项课题。
2.本年度已立项申报类专项课题的负责人,不再立项本专项课题。
3.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与承担单位须遵守课题申报及评审纪律,不得开展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不良行为。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系统
系统技术支持:0571-87290536
联系人:王佳林
(二)校科研管理部门
联系部门:科研处
联 系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782
邮 件:kyc@zjhzu.edu.cn
附件:
3、浙江省社科规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