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3-28浏览次数:21

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研究,拟于4月中旬启动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填写时间为期约2周,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类别
(一)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包括高端装备、数字产业、新材料、生物医药、农业“双强”、“碳达峰碳中和”等专项。突出省“315”领域、市八大新兴产业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绿色低碳)等研究方向。
       1.申报对象:我市辖区内企业。部分农业“双强”、“碳达峰碳中和”专项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
       2.支持额度: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度一般分为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三档,其中择优项目最高可补助100万元。企业项目验收后一次性补助,高校、科研院所分期补助。
       3.申报条件:应当提出明确的产业化目标;企业应当设有专门的研发机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农业企业和新成立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科技经费的4倍,高校院所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科技经费;其中申报财政补助40万元、50万元的,企业应当设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申报择优项目的,企业应当设有省级企业研究院及以上研发机构。
 (二)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包括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双创(众创空间及孵化器)、双创(众创田园)等五类。
       1.申报对象:我市辖区内企业。双创项目支持初创型科技小微企业。
       2.支持额度:单个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分为1015万元两档。项目验收后一次性补助。
       3.申报条件: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5%(农业企业和新成立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要求);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科技经费的4倍。
  (三)公益性应用研究项目
  包括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人口健康等四类。其中社会发展类主要涉及低碳技术、公共安全和智慧环境等领域;人口健康类即医卫项目,又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1.申报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2.支持额度:医卫一般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为5万元/项;医卫重点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为10万元/,其他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分为10万元/项、15万元/项两档。立项后一次性补助,首次承担项目的分期补助,营利性医疗机构验收后一次性补助。
       3.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研发基础条件、稳定的研发团队及必要的研发投入。申报项目研究方案应当具备合理性、技术先进性、技术路线可行性,绩效目标明确且可量化、可评价。
(四)自然科学资金项目
  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基础性学科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基础性科学研究。
       1.申报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湖高校、科研院所。
       2.支持额度: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额度分为2万元、4万元两档。立项后一次性补助。
       3.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当在45周岁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下职称,人事关系在湖州并且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鼓励全职在湖青年博士(一般为198311日以后出生)牵头申报,落实《关于鼓励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精神,女性全职在湖青年博士放宽至198111日以后出生。
  项目经费的到位率、执行率影响项目验收,请申报单位结合项目预算总经费与实际条件,合理申请财政补助。申请财政补助额度低于项目最低补助标准的,按不高于申请数给予补助。立项后获得的财政补助,根据申报金额、项目得分及排名确定。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项目申请财政补助经费,请咨询县科技局意见。
二、申报形式和要求
  (一)在线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过湖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s://kjdn.huzhou.gov.cn/base/online/matter/list),系统已连通“浙江政府服务网-账户系统”,有意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请先注册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即浙里办账号)。企业应当使用法人账号申报项目,其他单位使用个人账号申报。
  (二)归口管理。在线申报项目首先应选择正确的归口管理单位。湖州科技创业园入驻企业由市国资委初审推荐;高校、省属科研院所和市直部门通过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三区医卫项目通过市卫健委初审推荐;其他由属地区县科技局负责推荐。
  (三)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核心材料为《湖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在线填写,系统自动生成)和《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或《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申报附件》。申报单位可参考附件格式提前准备好有关内容,以便正式填报时快速完成。其中《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或《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申报附件》,是专家网评的重要依据,必须回避申报单位及申报人等信息,否则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四)实施期限。企业为主申报项目开始时间不得早于上年度7月,不得晚于当年度12月。为与财政预算一体化体制相适应,自2023年起,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开始时间不得早于次年度11可将202411日作为项目开始时间,立项后财政补助项目次年度下达。起止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农业新品种选育与种质资源保护类项目不超过5年。
  (五)其他要求。有在研项目并有意申报2023年度项目的企业与项目负责人,请及时提出验收申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请关注信用情况并积极修复(查询网址:https://credit.zj.gov.cn/);企业申报与“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jjkc.kjt.zj.gov.cn/extradeductionadmin/enterpriseLogin.html)录入情况挂钩,并作为形式审查内容。
三、计划时间安排
        327-49   项目预申报

        410-420  项目申报(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攻关计划)
        410-420  项目申报(公益性研究项目、自然科学资金项目)

        421-51    学校评审(公益性研究项目、自然科学资金项目)

  具体申报事宜和时间安排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请届时关注湖州学院网站。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联 系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782

        件:kyc@zjhzu.edu.cn

 

附件

  1、湖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2、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适用于非自然科学资金类项目).doc

  3、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申报附件.doc

  4、管理制度学习资料.zip

 

科研处 

 202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