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招标科研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1-30浏览次数:10

二级学院、部门

经中央统战部批准,国家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科研项目选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校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宗教领域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服务。

二、招标范围

科研项目招标面向全国,重点面向科研院所、高校,全国统战、宗教工作部门等有关单位。

三、选题要求

本年度选题分为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申请人可根据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选择适当切入点进行论证,要紧扣题目要求,深入开展研究。课题开展过程中,调研要深入、说理要透彻、资料要详实、对策要可行。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个:

1)申请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能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2)申请人具有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从事实际宗教工作,有能力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重点选题原则上2年内结项,研究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一般选题原则上1年内结项,研究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

申请人根据课题开展需要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批准的资助额度重新编制经费预算,报中央统战部宗教研究中心审批后实施。课题经费预算及使用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4.课题申报应符合基本学术规范,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不得使用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或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其他课题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

5.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宗教事务局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工作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宗教事务局科研项目申请。

6.课题申请材料包括《国家宗教事务局科研项目申请书》和《国家宗教事务局科研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需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7.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315日。申请人于315日前将申请材料(1份原件)递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782

    件:kyc@zjhzu.edu.cn

附件:

1.国家宗教局2023年度招标科研项目选题.doc

2.国家宗教事务局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3.国家宗教事务局科研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科研处

202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