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四五”省一流学科(B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2-12-28浏览次数:11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十四五”新一轮一流学科建设工程的通知》(浙教高教〔2022〕66 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十四五” 省优势特色学科遴选和一流学科 B 类备案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408 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十四五”省一流学科(B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十四五”省一流学科(B类)建设以全面实施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战略为导向,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创新成果为理论指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优化学科人才梯队,以满足区域经济建设需求的应用技术研究为建设方向,以传承发扬地域特色文化为发展使命,坚持“产学研”合作战略,注重基础和应用相结合,在关键技术领域创造高水平研究成果,构建高度契合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学科体系。到建设期末,力争部分学科达到硕士点建设要求,有效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高层次科研成果丰硕,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十四五”省一流学科(B类)申报工作的遴选遵循“聚焦内涵,分类遴选,需求导向,科学布局,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三、推荐数量和建设周期

根据省教育厅“十四五”省一流学科(B类)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的省一流学科(B类)名额为2项。“十四五”省一流学科(B类)建设周期为2023年-2027年。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学科具有一定建设基础,本学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区域八大新兴产业链建设需求为建设方向,在科技创新、区域经济社会服务、地域文化传承发扬等方面具有发展优势。

2.学科梯队合理,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及影响力的正高级职称学科带头人,具备3个及以上稳定且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每个学科方向有3名以上学术骨干成员,有一定学术研究水平,具有包含省部级人才在内、业务水平优良的师资队伍。学科建设方案定位准确、思路清晰、举措可行。

3.学科具备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的研究条件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成果转化及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的成效显著,承担过一定数量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者重大横向课题、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取得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十四五”省一流学科(B类)按照一级学科申报建设,具体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五、遴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为避免“唯数量、重申报、轻建设”现象,请各学院制定学科建设申报方案时,充分考虑本学院学科体系发展的梯度和结构,提交学科建设方案如学院推荐超过一个以上一级学科,请先进行院内排序。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十四五”省一流学科(B类)建设推荐名单。

3.经校党委会议审定“十四五”省一流学科(B类)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科研处(学科建设处)上报教育厅。

六、提交要求

1.申报“十四五”省一流学科(B类)的所有学术资源(学术成果、师资队伍、教学科研平台等)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资源,严禁临时拼凑、重复使用、弄虚作假。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2.申报材料按照《“十四五”省一流学科B类建设方案》进行填写,请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填报。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浙政钉发送,请于1231日上午11点前提交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联系人:王铮681290

        沈曦18612116643


附件:1.“十四五”省一流学科(B类)建设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