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22〕16号)文件精神,经过教师申报,科研处审查、专家组评审、科研与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投票,拟推荐6项申报该类课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7-19日,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科研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以便沟通联系。
4.受理部门
科研处: 张华安,2321782
邮 箱:kyc@zjhzu.edu.cn
附件:
湖州学院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推荐申报公示清单.xls
科研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