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3号)文件精神,根据《湖州市市级实验室管理办法》(湖市科成发〔2022〕2号),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湖州市市级实验室申报和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强化优势、动态管理”的建设管理原则,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着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着力提升从0到1原始创新研究能力,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和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建设市级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拟申报的市级实验室需在主管部门或依托单位支持下已经过建设和培育,且研究方向明确,研究内容与已有市级实验室不重叠,近期、中期、远期目标清晰,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湖州市市级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五条相关申报条件。
(二)依托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的,须综合科技实力强,基础条件好,相关学科领域特色突出,优势明显。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重复建设。
(三)依托单位是企业的,须具备一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不支持企业多个或重复建设。
(四)依托单位是医院的,须是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具备较强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不支持医院一个一级科室多个或重复建设。
(五)依托单位须在凝聚学科优势、汇聚科技资源、开展对外开放共享和对外服务等方面能力较强,并对市级实验室建设在政策和经费投入上予以充分保障支持。
(六)对于已获批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实验室,不予以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1.前端申报系统。本次市级实验室申报材料通过“湖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报送(https://kjdn.huzhou.gov.cn/base/online/matter/list),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市级实验室认定”→“申报”。“湖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已连通“浙江政府服务网”,申报单位根据申报主体(法人或个人)自主选择对应入口登录,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后端管理系统。申报人填报完成后,由依托单位登陆法人账户进行审核提交,并上传PDF盖章审核文件。
(二)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市级实验室填报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的审核。
(三)截止时间
我校网上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请申报人和二级学院妥善安排申报时间。
四、培训事宜
对《湖州市市级实验室管理办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现场解读。请我校参加培训的人员(实验室负责人、系统填报人、科研处相关工作人员)提前熟悉网上系统,并携带好相关材料准时参会。
(一)培训时间
2022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
(二)培训地点
市科技局四楼报告厅(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1236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研处
联 系 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15268708036(698036)、2321782
邮 件:kyc@zjhzu.edu.cn
科研处
2022年7月25日